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持续提升政治站位,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引擎作用,着力创建“四精”党建品牌,有效激活党员红色细胞,促进实现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双提升。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文明单位、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区基层先进党组织等30多项荣誉称号,机关党建品牌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建品牌,机关党建工作得到区委充分肯定,同时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扫黑除恶突出个人、战“疫”最美志愿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聚焦规范标准,建章立制强堡垒
明确“责任田”。我院建立党组、总支、支部三级责任体系,形成党建、工、青、妇一体化工作格局;坚持高标定位,制定“精细化管理、精优化服务、精准化扶贫、精品化履职”为目标的品牌创建方案,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上好“必修课”。先后编发《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等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党内“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建立党员数据信息台账,及时理顺司改后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组织的有效管理。用活“指挥棒”。党组每年至少两次研究党建工作,大力营造紧抓党建的政治生态;开展一科一亮点、身边先进典型等评选活动,促进检察官业绩考评与党员评先评优有机结合;建立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健全以季度为周期的党建工作提示、检查、通报、整改管理机制,确保支部建设高质量、不走样。
强化政治引领,培根铸魂明方向
明确政治定位。我院把加强机关党建作为实现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保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宣誓宣讲、实地参观、专题研讨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讲政治、重团结、作表率,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动参与支部建设,每季度给支部党员上党课。带头办理各类案件339件,为全院干警树立标杆。拓展学习渠道。我院深化“互联网+”运用,设立网上“学习园地”,用好党员干部在线学习、中检网院、公务员应急网训和“学习强国”四大平台。与区直有关部门开展党建共建,联合开展文艺汇演、主题宣讲、微党课、专题讲座等活动,努力营造党建文化氛围,凝聚向上、向善合力。
找准职能定位,服务中心促提升
搭建宣传教育平台。我院坚持机关党建与精神文明创建深度融合,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主动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100多场次;围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擦亮“检爱驿站”未检名片,打造“青蕾之洲”普法基地新品牌;出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主动问计问需,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搭建创新治理平台。着眼防控金融风险,创设金融检察工作站,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积极参与网络信贷乱象整治,打造具有台江特色的金融检察模式;着眼深化生态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加强与区河长办联系,推动内河管理和闽江水质持续改善;着眼特殊人群管控,探索完善轻刑案件诉前考察机制,提升检察工作品质,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并推广;着眼服务精准脱贫,对因案致贫返贫的12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给予救助,连续3年组织党员志愿者赴偏远山区——永泰县大洋镇荣兴村开展定点扶贫。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我院选派业务一线的党员骨干组成专案组,依法办理一批在省内有影响的涉黑涉恶专案;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批党员主动走访企业服务复工复产,办理了本市首起重大口罩诈骗案,并积极向社区捐赠防疫物资、参与维持秩序、普及涉疫法规等,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彰显检察担当。
(作者系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