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平、杨某林、朱某乐、朱某林、杨某、方某、张某七人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朱某平、杨某林(二人为夫妻)为快速敛财,从2014年3月开始,先后纠集朱某乐、朱某林、张某、方某、杨某等人租住在湖北省恩施市阳光花园小区一住宅内,冒充上海、杭州等地珠宝公司,制作假网页,以加工珍珠饰品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诈骗活动。该团伙由朱某平、杨某林负责组织和管理,朱、杨二人积极为该团伙作案提供工具(租房、手机、电脑、网购大量的手机号码、银行卡等),其余犯罪嫌疑人经虚假网站后台抄录受害人在广告中留下的信息,通过电话向受害人骗取500元的所谓加盟费。在受害人上当受骗汇出第一笔钱款500元后,朱某平、杨某林二人或冒充快递员、或冒充珠宝公司高管以货款保证金、技术费、合同费、税费等名义继续向受害人骗取大额的现金,数额巨大。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通信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蔓延迅速,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财产损失,我市因此类刑事案件受害情况也屡有发生。办案机关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互联网广告信息,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