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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相对不起诉案件社区影响评估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4-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展相对不起诉案件社区影响评估工作

情 况 汇 报

 

为深入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将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增强执法公信力。我院立足实际,创新司法理念,开展了对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社区影响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精神。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将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立足实际、结合职能,明确创新工作思路

我区位于市区南部,处于全市总体规划中的南部城区,地域横跨长江两岸,区域面积18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0万余人,下辖1乡、2镇、2个办事处和1个国营农场,基本都处于城乡结合部。随着郊区经济的发展,因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日益增多;郊区又处于铜陵市的南大门,合同黄高速、芜大高速都经过郊区地域,交通肇事案件较多,每年约占全部公诉案件受案数的40%左右。这类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大多符合法定的相对不起诉条件,但是这些案件往往又牵涉到人身伤亡以及高额赔偿,被害人家属情绪激烈,在当地社会反响大,如果单纯的就案办案,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新的对抗,危害社会稳定。此外,相对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在适用条件上也比较原则,处理环节上缺乏社会的监督,透明性显得不够,不利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权威性。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反复分析研究,多次深入社区、农村和基层司法所,调查了解这类案件相对不起诉后的社会反响,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了在相对不起诉案件中引入社区影响评估的创新思路,并召集基层司法所及部分社区干部群众进行座谈研究,并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做了汇报,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委托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共对912人进行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前的社区影响评估,依据评估意见,对其中10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对2人提起了公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今年的郊区“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别是来自社区的同志对我们的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区委政法委还将这项工作创新作为我区政法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予以总结上报。

(二)明确开展社区影响评估案件的适用对象、原则及方法步骤。

1)社区影响评估的适用对象

社区影响评估是指本院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需要调查犯罪嫌疑人在居住社区的影响和评价。

2)明确开展社区影响评估的基本原则。

依法评估原则。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应当以法律为根据。一是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二是案件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和解,且民事赔偿部分已经赔付完毕;三是犯罪嫌疑人必须认罪悔罪;四是没有再犯可能性。

全面评估原则。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应当全面客观,既要了解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又要了解所在社区对其评价,综合分析评估。

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应当以事实为根据。客观反映问题,做到公平公正。

3)明确开展社区影响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经本院审查,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进行社区影响评估的,首先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社区影响评估委托书》,并附犯罪嫌疑人相关材料。司法行政机关接到《社区影响评估委托书》和相关材料后,应及时将社区影响评估任务指派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司法所,不在本辖区的,由检察机关直接派员进行调查。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人员要对调查材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制作《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经司法所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连同调查材料一并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须对调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后,发送给本院。由本院办案人员在汇报案件时将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一并提交检察委员会研究,作为对犯罪嫌疑人能否决定不起诉的参考依据。

二、工作体会

一是能够有效化解矛盾、推动案结事了。

我院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大部分看起来案情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是往往双方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矛盾化解工作难度大,处理不当就会将信访矛头指向检察机关,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如何合法、合理、恰当地处理、化解好这些矛盾纠纷,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乃至提高执法公信力,成为这些案件是否相对不起诉的重点和难点。社会影响评估工作就成为处理好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评估调查工作,了解事实经过、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防止矛盾一方不理解案件处理结果导致矛盾激化;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注重运用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等追求和谐的机制,社区影响评估成为这些内部机制有效整合的平台:如发现涉检上访风险隐患等,可以通过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工作予以缓冲、化解,新刑诉法规定的刑事和解也可以通过社区影响评估进行搭建和实现,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方式也可以结合社区影响评估工作接受公众的审视和评判。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矛盾化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如发生在我区隆门白肉市场的陶某某故意伤害案,陶某某因与被害人为调肉发生口角纠纷,陶某某与被害人扭打并造成被害人赵某某肋骨骨折,后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案件发生后,被害人情绪激烈,郊区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我院公诉科受理案件后,被害人情绪更加激烈,强烈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否则要去省进京上访。经过本院对该案审查,案件事实清楚,情节比较轻微,双方今后业务上还有可能往来,和解对双方及维护当地市场的融洽均有好处。该案在拟作相对不起诉前,启动了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办案人员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到陶某某所在社区和市场了解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陶某某一向遵纪守法,在社区群众中印象较好,这次犯罪是出于一时失手造成的并十分后悔,也愿意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对其评价较好,认为相对不起诉有利于其认罪伏法,也不会引起不良反应。据此,为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根据评估意见依法作出了相对不起诉,被害人、社区及所在市场经营者反映较好。

二是探索了检察工作走群众路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公开是保障诉讼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将审查起诉的过程向社会公开,使得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活动是否合法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社区影响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一方面体现了诉讼民主,扩大了司法参与,做到司法过程群众可观察、处理意见群众可评判、处理结果群众愿尊重;另一方面也使公正能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推动法治理念与信仰的建立和建设,有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汪某某交通肇事案,检察机关在办理这起案件的时候,鉴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且已经对被害人家属积极赔付,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在拟作不起诉处理之前,到汪某某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社区影响评估,调查得知汪某某平时表现较好,邻里和睦,热心公益,平时过年给本村70岁以上的老人700元过节费,在社区孝敬老人、尊敬邻里。这次发生交通事故也是为了回乡创业、急于赶路车速过快造成的。在走访过程中,接受走访的村干部和村民纷纷要求检察机关对其给予从宽处罚。鉴于以上情况,检察机关认为汪某某因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且具有自首情节,认为作不起诉处理较为适宜,最终对汪某某适用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是深入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应该遵循的刑事司法政策,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贯彻这一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在相对不起诉案件中进行社区影响评估,能够促进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原则和条件,避免“求稳怕错”陈旧执法观念的影响,做到既能确保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也能善于维护被告人的利益,真正实现相对不起诉案件中“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如我们处理落户在郊区私营工业园的联兴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严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时,经审查严某某在浙江余姚市一个体工商户购买原料索要发票时,因他人代为虚开了四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税款29157.17元,刚刚达到追诉标准。案发后,严某某补交了税款,税务机关也做了双倍罚款,严某某也十分后悔,认为得不偿失,表示以后一定按章纳税,希望检察机关能给予从宽处理。我院公诉部门为了能保持企业继续生存发展,对严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开展社区影响评估时,通过到社区和企业了解严某某平时表现较好,除这一次犯罪外没有其他违法犯罪经历,后我们依据社区影响评估的情况及时对严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该案办结后,公司员工和私营工业园的领导认为检察机关既依法办事,同时也能从大局出发,兼顾企业和员工的生存和发展,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四是拓宽了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

开展社区影响评估,通过将案件情况及其处理办法公开,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使公众了解、理解和认同处理结果,增强司法公信力,达成检务公开与外部监督的有机融合。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检察机关注重审查卷宗内材料,然后根据被告人犯罪性质、后果、赔偿情况、有无前科等情况,结合审查过程中被告人表现作出是否适合相对不起诉的判断,这种模式过分依赖于检察官的经验和水平,主观成分和随意性较大。由司法行政部门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被告人的罪前表现、家庭情况、社会交往、邻里关系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由此作为的相对不起诉的重要依据,更趋于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维护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如我院今年办理的张某某和柳某某交通肇事案件中,两起案件中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赔偿,从法律角度看作不起诉决定也无不当,但经过社区影响评估调查后,发现该两人日常遵纪守法方面表现不好,群众评价较差,如果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可能会在当地群众中产生“花钱买刑”、“有关系”的疑虑,社会效果较差。根据评估意见,我们经慎重研究后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

三、下步打算

虽然该项工作开展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实践中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基层组织的配合问题、对调查评估的过程的监督、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后的帮扶、矫正等都有待进一步加以探索和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结合我院实际,在市院和其他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稳步推进好相对不起诉案件社区影响评估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完善工作机制。结合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准确把握新《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公诉案件的和解程序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体现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充分运用相对不起诉社区影响评估处理方式,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同时依据科学全面的评估意见决定相对不起诉,防止产生花钱不起诉以钱赎刑的影响。

二是进一步拓宽调查评估范围。进一步拓宽调查评估范围,根据犯罪嫌疑人不同情况,可以到其所在单位、学校、经营场所、交通管理部门等调查了解其日常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不起诉后可能会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确保评估意见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回访考察帮教机制,巩固相对不起诉案件效果。探索对构罪不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不起诉人均实行帮教、回访考察,与被不起诉人签订帮教协议、建立被不起诉人回访档案,通过对不起诉人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回访,考察他们的社会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使被不起诉人回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职能。

四是进一步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加大与司法行政部门、基层组织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研究分析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避免评估工作“走过场、搞形式”。强化监督、严格纪律,防止评估工作受到人情、关系的影响。

五是进一步加大工作总结、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相对不起诉社区影响评估工作的典型案例,扩大影响,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和关心,为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定期总结工作得失、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措施,确保这项工作沿着依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轨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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