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郊区院反贪局认真准备,积极落实市院专项工作部署,调整办案力量和办案方向,于2014年1月15日立案查处一起农村基层村干部共同贪污土地征地款104万余元、挪用公款600万元的犯罪事实。
经依法初查查明:2009年9月,原铜陵市井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左某某在担任铜陵市铜官山区井湖安置房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伪造工程资料,骗取井湖安置房项目部资金104万元,用于个人使用和消费。另外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5次将井湖安置房资金600万元借给自己担任董事长的铜陵东胜建筑公司经营使用。目前,我局正对左某某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