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检院印发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为贯彻落实上级院相关文件规定,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案管工作流程及应用系统软件操作技能,通过学习演红尘,已基本掌握了受理案件的流程及程序。2013年12月26日,市局经侦大队移送一起审查起诉案件,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经审查后符合受案条件,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首次受理此案件,从填写案卡入手,新建各类文书保存并拟制接收案件通知书审批表,发送到科室负责人处,经审批返回后并将案件分配到办案部门或具体案件承办人办理。统一业务系统平台的应用改变了过去由纸质案件受理登记表的填写审批方式,实现了各类案件统一网上操作办理程序,全面提升了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