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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院反贪局、预防科两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将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方法、新途径。
今年二季度,我院反贪局在查办何某某、李某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国营普济圩农场违反国有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违规向民营个体企业提供500余万元巨额借款,以及该农场下属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将单位提供的50余万元注册资金登记在个人名下,两个问题不仅造成国有资金存在巨大市场风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还极易滋生职务犯罪。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反贪局以维护国有资金安全为已任,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先后向普济圩农场发出两份书面检察建议,监督相关单位纠正错误,落实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国有资金、国有资产安全,防范职务犯罪发生。
同时,我院预防科密切配合反贪部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反贪部门联手,主动深入到辖区内部分国有企业,主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6-7月份,先后在有色铜山铜矿、安庆铜矿等大型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3次,结合反贪部门的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并具体讲解国企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和法律规定,分析国企领域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危害,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和途径,告诫大家筑牢思想防线,远离职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