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清欠办《关于主动披露2025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化解存量拖欠账款、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安徽省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办法(试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联系人:何梦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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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