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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郊区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4-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郊区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概况

郊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信息办)、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等9个职能部门和政治处、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2013年在职32人,退休人员7人。

三、201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2013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847人,受案数同比上一年度增长64.7%,经审查批准逮捕40人,决定逮捕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710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6105人,分别增长84%123.4%,受案人数和起诉人数双双破百,为我院历年之最。其中,集中力量成功办理了一批犯罪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犯罪事实复杂的重大案件,如着力打击了曹某某等十多名开设赌场并斗殴滋事的犯罪分子和夏某某等十多名长期以寻衅斗殴为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净化了郊区的治安环境;严惩了马某某等一批以贩卖毒品谋生的犯罪团伙,铲除了社会毒瘤;并案处理了查某某等滥用职权虚报、擅批土地拆迁补偿面积以骗取补偿款的职务犯罪案件。

审慎处理矛盾缓和对抗。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化解矛盾,缓和社会对抗,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不予逮捕决定,对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诉处理,并继续做好拟不起诉案件的社区影响评估工作。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和解了江某故意伤害案、陈某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55人,既弥补了受害人损失,也给予了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积极发挥惩防职务犯罪职能,全力推进反腐防腐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2013年,我院积极调整自侦工作思路,拓宽办案视野,多渠道发掘案源,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实现了数量上有突破、质量上有提升。共查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案件线索10件,立案侦查66人,立案数同比上一年度增长100%,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查处了一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案件,在政法系统反响强烈。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加强郊区大预防体系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到辖区国有大中型企业开设廉洁从业教育培训班、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等;积极开展检察建议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关企业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深入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讲座6场,受众500余人。

(三)努力探索工作创新机制,全力推进规范执法

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促进高效规范执法。依据上级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规定,于20132月成立案件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采取边工作、边摸索、边总结、分步推进的办法,有序开展案件管理工作。2013年案管部门共受理符合条件的案件材料141件次,送案审核69件次,移送公安、法院案件材料68件次。我院案管工作信息还分别被省、市院简报选编。

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促进高效正义执法。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变化。2013年对9人次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人次。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快速办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并于20133月在全市率先采取集中移送案件形式,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6起交通肇事案件,建议法院按照简易程序集中审理,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

加强办案流程控制,促进高效安全执法。坚持并完善检察长接待日活动,规范控申部门接待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确保办案前置流程规范有序。2013年共安排检察长接待日36次,受理来信来访12件,接待群众来访15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规范自侦案件办案流程,对讯问、询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固定声像证据,确保办案安全。

(四)坚持促进管理规范,全力提升队伍素能

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贯彻中纪委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推广对非急用办公用品实行网上网下比价购买,严格执行接待用餐制度,出台了《行政运行三项管理制度(试行)》,在办公用品采购入库及发放、固定资产的领用借用、设备管理与维护、厉行节约管理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要求。按照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要求,及时、快速地完成了办公室调整工作,较好地落实了文件的相关要求。

    加大学习投入,夯实业务能力基础。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刑事诉讼规则学习月活动。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2013年共安排学习30余场次,为干警购置各类法律书籍7万余元,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余场次投入5万余元。干警学习研究氛围浓厚,共通过检察内网平台积极推送工作简讯52篇,在《安徽检察》、《铜陵法学》、《铜陵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等理论和信息文章10篇,一名干警参加省院组织的业务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

完善档案建设,服务检察工作。加大投入,完善档案软硬件建设,2013年初被省档案局批准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把建院以来的文书档案和诉讼档案等目录全部输入了电脑,提高了档案查找与利用效率。

发展电子检务,推动科技强检。启用检委会电子会议系统进行案件讨论,通过网络管理会议流程、传输会议资料、提交委员意见,提高了会议效率,保障了会议保密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培训与演练,为系统正式运行打下基础。

保持队伍活力,展现检察风采。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成立了参加区第九届运动会暨第二届体育大会。组成合唱团报名参加幸福郊区·圆梦中国群众性歌咏比赛,荣获二等奖,展现了检察队伍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五)对外强化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对己监督

强化诉讼监督,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2013年共立案监督210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参加疑难复杂案件讨论5次,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口头纠正违法行为10余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3646人,追诉漏罪22人,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3人,依法审查一审裁决36人次。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加强检查督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并在日常工作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着力解决检察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庸懒散奢问题,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了《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来我院参观、座谈交流

四、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度上年结余86.07万元,决算收入571.68万元,

2013年支出决算567.58万元,年末结余90.17万元, 2013年度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227.8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60万元,用于两房建设工程等工作。全年决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487.89万元,占85.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2万元,占5.1 %;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占8.94%

 

附件: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