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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答长江大保护命题 打造检察品牌特色
近年来,安徽省铜陵市郊区检察院围绕长江大保护这个硬核任务,结合本区“拥江发展”的战略要求,以能动履职助力淡水豚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如今,“微笑天使”江豚腾跃,广受社会关注。
推行一体化办案机制。针对污物染江、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禁渔铁令视若无睹等难题,郊区检察院推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全院“一盘棋”,以刑事打击谋篇破题,公益诉讼检察同步跟进,统一调查、分层监督,给倾倒废物垃圾、盗采江砂、非法捕鱼等破坏淡水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案件以全链条式重拳打击。在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从严追赃挽损的同时,落实“谁侵权、谁赔偿”原则,一并追究违法行为人民事侵权责任,责令支付环境修复费用,承担惩罚性赔偿金。依法办理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清除“内鬼”毒瘤,倾力守护“微笑天使”的生存家园。
当好公益“守门员”。建立健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前磋商、监督整改机制,以“我管”促“都管”。共起诉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件3人;向环境监管部门、乡镇政府发出前检察建议7份,相关单位和部门均及时整改回复。办理的固废污染案、非法采矿案先后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第三批,均为安徽省唯一入选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检助江美”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坚持宽严相济原则。该院充分认识到长江保护工作的复杂性、系统性,采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基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明显关联性,一并考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在给予违法者否定评价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原则,采用“认罪认罚认赔”,对犯罪情节轻微、经诉前磋商和解途径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失赔偿或者修复义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因地缘相接,该院还会同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为两院成功办理铜、池交界处青通河将军滩水域船舶污染案开通了绿色通道,有效让污水进江隐患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进而为共护一江碧水,扩大了“朋友圈”,该做法受到最高检的关注和推广。
坚持追根溯源逐案返查。铜陵市郊区居民大多临江而居、长期以捕鱼为业,对以小型鱼类为食、繁殖能力较低的江豚直接造成负面影响,该院坚持从长江大保护的系统性着眼,从个案办理延伸至行业治理、地域治理,既治已病,也治未病。针对禁渔令施行后,不少渔民短期内非法捕捞案件频发、渔获物供销群体结队的“顽症”,该院坚持既治末端,也重前端。做到逐案建档,逐案返查,防止死灰复燃。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就办案中发现的治理短板漏洞,及时向河湖主管部门、基层政府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加快清理取缔“三无”涉渔船舶;促成河湖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开展“船、网、店摸排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实现“渔民转产上岸变身省级优秀护渔队伍”和“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群体自觉,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