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敏到我院开展检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曹敏检察长在了解我院干警人员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以及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后强调:一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省院要求做好六方面的防控工作,重点对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春节期间外出返回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出差到异地办公办案,减少单位人员聚集,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封闭式工作,干警要加强自我保护和个人防控,切实落实好公共场所的消毒防范措施。二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点打击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药品犯罪、哄抬物价等犯罪,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漏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在疫情防控处置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三要梳理好在办案件。落实好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做到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