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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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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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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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0.00 |
3.00 |
0.00 |
3.00 |
2.00 |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2024年和2025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日常公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为固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2025年未申报购置公务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不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