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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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42.45 |
0 |
40.56 |
30 |
10.56 |
1.89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9.35万元,增长22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0.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预算数持平,持平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9.45万元,增长265.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5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主要是注重车辆日常维护,进一步降低了车辆油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警用车辆已到报废年限,现需重新购置;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警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规定。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