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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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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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3.78 |
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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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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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09 |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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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1.69 |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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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69 |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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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8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的46.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各项费用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为单位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3.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2万元,占97.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原因是未计划安排人员出国(境)学习、考察培训等工作。2020年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 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87万元,下降89.00%,下降的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2020年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2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0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57万元,下降48.00%,下降的原因是注重车辆日常维护,进一步降低了车辆油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下降的原因是2020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57万元,下降48.00%,下降的原因是注重车辆日常维护,进一步降低了车辆油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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