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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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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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4.5 |
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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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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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20 |
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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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3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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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3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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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及注重车辆维护。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11.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0万元,占88.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9年郊区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22.73%,增长的原因是因为检察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次数增加。2019年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市外单位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铜陵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95万元,增长66.95%,增长的原因是我院办案用车次数增多。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检察执法办案和日常公务出行等需要。2019年底,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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