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目标,以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过硬检察队伍为保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为郊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集中精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以 “六清”行动为着力点,强化检察责任担当,积极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做到全介入、零退查;集中力量办理涉恶案件,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继续带头办理涉恶案件,先后办理了谢某某等7人涉恶势力团伙案、周某等11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一步推进“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工作。成立线索研判小组,及时摸排8件线索,移送公安及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处理。在办案中同步提出涉案财物处置意见,实现扫黑除恶和“打财断血”的同步推进,有效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延伸办案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在办案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深入分析涉黑恶案件成因和漏洞,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
二是宽严相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秉持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2020年,我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84件89人,适用率达78.3%。对于没有逮捕必要的1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起诉;助力“351”工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院领导带头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如辖区某民营服装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检察长主动承办该案审查起诉工作,深入该企业和所在村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到该企业生产经营较好,牵涉当地多名农民就业,刑事处罚将会影响企业生存。最终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和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依托“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邀请辖区内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倾听企业意见,并联合区工商联制定院领导调研走访民营企业常态化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精准聚焦,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发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办理周俊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就涉案国有控股的安徽省宇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存在的企业领导层人员选聘、员工职务行为监督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向枞阳县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发生。护航“十年禁捕”,助力长江大保护。2020年以来,审查批准逮捕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11人,并结合公益诉讼职能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禁捕宣传力度,强化水域巡查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走访贫困户,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把脱贫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帮助谋划和发展产业,累计投入帮扶资金8万余元,帮助帮扶村建成甲鱼养殖等项目。
四是统筹兼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我院及时贯彻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发布网络、电话接访公告,以视频、语音等方式开展提审、出庭、调查等检察工作,确保特殊时期工作不停摆;严厉打击涉疫犯罪,迅速组织干警提前介入王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口罩刑事案件,引导取证工作,快速审查批准逮捕5人,同时启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为案件提级审理、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积极配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院干警深入铜山社区一线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积极参加防汛抗洪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加入全区防汛应急队伍,全天24小时轮流驻扎长江大堤防汛点参加值守工作,及时开展慰问活动,协助扶贫村做好防汛工作。
五是立足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宣传控告申诉、公益诉讼、扫黑除恶、反邪教等检察职能和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推进检察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41件次,严格落实高检院“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落实6万元司法救助金,实现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零的突破;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检察工作,对辖区内13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进行刑事法律知识专题教育,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2人,针对1名违反矫正规定的缓刑人员提出撤销缓刑予以收监建议,对8名社区矫正对象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追缴并全面开展核查工作。
二、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一是刑事检察彰显公平正义。克服新冠疫情干扰,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办案中牢固树立客观公正理念,2020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3件4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3件35人,不批准逮捕10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24件182人,提起公诉91件132人,不起诉24件25人。
突出关键环节开展精细化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撤案2件2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件3人,对于应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件次,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追诉遗漏罪行2件16人,口头纠正违法10余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份;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7件次,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2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件1人;对10件不起诉案件开展社区影响评估和公开听证;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4件次,参与刑事案件讨论,发表检察意见。
二是民事检察突显检察作为。落实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发现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8件,依职权对10件民事生效判决案件提请抗诉,均已改判;切实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22起涉农民工欠薪案件、3起涉交通肇事案件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强化民事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在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中首次进行公开听证,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增强民事检察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三是行政检察展现检察力量。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针对汪某、黄某某等人非法狩猎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一方面诉请法院判令非法狩猎致生态环境破坏赔偿损失费等费用;另一方面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履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措施。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对群众反映的原枞阳县国土局作出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迟迟得不到强制执行问题。一方面,依法审查法院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执行裁定,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在确认驳回强制裁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督促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经过检察人员的释法说理工作,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认真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关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有关精神,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消防安全领域为办案重点,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升级版”,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今年以来,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7件,立案12件;针对辖区内社区存在的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指导职责,同时要求对辖区内其他社区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逐一排查,防范重大安全隐患;通过办理李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近400万元环境修复款及其费用全部执行到位,涉案矿山生态环境已修复完毕。
三、持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提升司法质效
一是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入额院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办案率达22.4%;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突出“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诉讼效率;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监察委协调配合,提起公诉监察委移送案件4件4人;积极落实检察职业保障机制,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择优选升和按期晋升工作;重点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和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官办案业绩考评体系和机制。
二是加强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我院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工作,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建设和推广工作,发布检察微博302条,微信公众号信息88条,今日头条客户端信息50条;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法律文书83份,重大案件信息3条,案件程序性信息25条;组织开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工作,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10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1次,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保障检察工作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了12309中国检察网平台建设工作,将案件程序性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律师,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按照规范要求,改建检察听证室,规范听证工作;发挥信息化手段,实行远程提讯办案,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通过远程提讯办理案件23起;去年年底,根据高检院的工作部署,我院完成了检察工作网建设,为试点国产信息化系统应用、案件办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全面启用打下坚实基础。
四、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坚持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三同步”要求,守好主阵地、弘扬正能量;抓实抓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多次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反面典型案例教育研讨活动,正风肃纪;全力支持配合市检察院和区委的联合巡察,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常抓业务素质建设。从适应检察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的高度,落实常态化的岗位练兵与培训计划,参加了高检院和省市院组织的各种综合素能培训约57次,增强业务能力。严格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与检察业务同布置、同落实;强化教育,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进行了学习研讨,增强廉洁从检自觉性;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严肃办案纪律,连续三年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一年,郊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成效显著,院第一检察部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第二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第三检察部荣获全市“巾帼文明岗”称号,一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我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经验”院称号;继2019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之后,2020年办理的李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再次作为全省唯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代表郊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监督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检察人员的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与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缺乏办理新型案件的专业人才;三是检察环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存在短板和弱项,在降低“案-件比”、检察建议刚性方面,还有不少提升空间;四是检务保障水平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有一定差距。对于存在的这些薄弱环节,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对标“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社会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黑恶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刑事犯罪,巩固对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优化刑事司法理念,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坚决惩治侵害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立足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围绕落实“六稳”“六保”,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创业创新中出现的涉民企案件。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采取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主动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履行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调动各方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更好地保护环境资源;积极参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三、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把规范司法、公正司法体现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典型案例引领类案办理,带动整体监督能力的提高。按照刑事检察“求极致”、民事行政检察“有突破”、公益诉讼检察“讲实绩”的总体思路,围绕“十大业务”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不断优化“案-件比”,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四、深入推进从严治检,锻造过硬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以党建带队建,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大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弘扬以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精神,扎实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接受监督作为提升执法办案的动力。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及时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改进工作。创新检务公开,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抓好 “三个规定”、审计、巡察整改等工作的落实,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检察监督使命,凝心聚力抓落实,开拓进取谋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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