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郊区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以书面形式强调了纪律,约束了言行。
承诺内容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以及政治规矩,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总的行为规范总纲,分别提出遵守最高检、市检相关禁令和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自觉净化“朋友圈”、自觉净化“生活圈”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条款。同时,院领导还宣布从2019年元月份开始,每月安排一名院领导带队,至少开展一次作风纪律、内务等方面的督查。
郊区检察院此次签订活动即是落实省委和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整改、举一反三的一部分,也是构建长效约束监督机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