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近日,郊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评估回访的规定》。
规定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应遵循依法审慎、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方针。从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申诉等办案的各环节、全链条进行评估,以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合法权益。同时规定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完毕或者诉讼终结后,应当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内部经营管理问题,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工作机制,促进保障民营经济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