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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检察听证助力公益诉讼案诉前和解
时间:2021-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神圣职责,提升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10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了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村民代表等受邀共同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案件情况后,就徐某某因防止自家菜地的蔬菜被鸟啄食而布网驱赶导致少数鸟类死亡的行为,虽然主观恶性较小,但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狩猎刑事犯罪,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环境损害侵权责任进行了释法说理。考虑到本案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不高,采取委托鉴定确定环境修复费用的方式无形中又增加了高额鉴定费的赔偿请求,大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赔偿负担,为此承办检察官对依据国家林业局颁布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咨询鉴定机构、参照以往案件的办理经验的方法,确定其应当承担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用进行了释明。

  鉴于当事人认罪悔罪,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并主动履行生态损害修复义务,承办检察官提出启动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的处理意见,以期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

  听证员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阐释、当事人的陈述后,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事实认定方法和诉前和解结案的处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创新办案模式,保护公共利益的举措表示充分肯定,这种人性化的办案方式让听证员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与会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方式大加赞赏,并表示回去要加大宣传力度,告诉村民不能捕猎野生动物,以免触犯法律,进一步凝聚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共识。

  郊区检察院运用公开听证办理诉前和解公益诉讼案件尚属首例,此次听证会的召开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非法狩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同时也为以后办理类似公益诉讼案件解决鉴定难、鉴定贵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是对公益诉讼办案模式的有益探索,也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再宣传!